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资本市场进行了四季度工作部署,要求“努力保持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时“首次”明确指出,“经济增长放缓趋势明显,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资本市场持续波动和低迷。”
而被普遍视为应对大小非问题的“可交换债”和“保荐人制度”两份治市新政也已完成意见征求,于昨晚由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
新股发行注册制 在经历了快速下探后,从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严控,到规范大小非解禁、鼓励大股东增持和回购、发展合格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在推动多层次“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基础上,屡屡发招,且政策出台频率非常高。
而在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明示,四季度金融工作重点是“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继续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努力保持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治市”依然是今后一阶段监管层的主攻方向。
也就在昨晚,证监会发布了针对“大小非减持”和“保荐人制度”的两条“治市”政策。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一定修改后,正式发布。一直被视为“规范大小非减持”的“可交换债”终于问世。如能调动发债主体的积极性,那么这项衍生品的诞生将有效缓解股票二级市场的抛售压力。
根据证监会发言人表述,在征求意见期间,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与证监会就可交换债问题进行沟通,大都是在主板上市的大型公司,预计正式推出后需求旺盛。
同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也在公开征求意见后,于昨晚正式颁布。这份办法的出台,旨在为中国证券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奠定基础。并且,此项办法对保荐人的“权责”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我对于"保荐人管理办法"更有兴趣。”德鼎研究所所长胡嘉一直认为,治市第一刀就应该砍在“新股发售”上。他认为,一二级市场的巨大套利黑洞、机构们的“抱团询价”、新限售股的无休无止,在指数上就表现为大起大落。证监会表示,保荐人管理办法是为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过渡奠定基础,“如果将来新股发行仿效港股,由交易所担任中介,完全市场化的话,那将大大还"公平"给市场。”
可交换债效果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