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清波
日前,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议,广东在全国率先设置一些专职的人大代表,以及时准确地反映民意。
有关设立专职代表的建议,早在几年前就有讨论。现在,广东有望“第一个吃螃蟹”,率先将这一建议付诸实践的检验,当然是值得期待的。然而,作为一项改革的新生事物,以下三点是尤其值得警惕的。
一是专职代表的产生方式是否更加科学合理。既然是专职代表,就必须能够充分地体现民意,获得民众充分的授权。因此,在专职代表的选举上,势必要打破目前人大代表选举的某些并不合理的束缚,创新选举的程序和形式,譬如,应该容许人们自己报名竞选或者自由提名候选人,应该容许候选人通过各种途径向选民宣传自己以加深选民对其了解、信任,应该容许多位候选人展开充分的竞选,应该确保选举投票过程的公开、透明、公正,等等。如果不能创新目前的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和方式,不能确保选举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那么,新产生的专职代表仍然容易沦落为花瓶代表,不过是一种点缀和摆设,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专职代表的履责环境是否更加优化。建议提出要给专职代表以更高的社会待遇,甚至配备一到两名助手,这当然可以给专职代表履行职责以便利。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专职代表履行职责必须受到公众和新闻媒体更多更大的监督,同时也要能够获得公众和新闻媒体更多更大的支持,前者是防止专职代表当选后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背离其对人民的承诺,甚至导致出现新的职业腐败阶层,后者则是确保专职代表正当履行职责能够获得民意后盾,不会屈服于现实生活中的权力、利益压力,从而真正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三是专职代表的基本数量是否体现合理。作为一项探索,试图将现有的人大代表全部专职化显然是缺乏现实可能的,目前的专职代表只能在全部人大代表中占有一定比例,那么,这个比例究竟是多少,值得慎重考虑。显然,如果专职代表的比例过少,那么,他们甚至连提起一项监督提案的连署人数都不够,就很难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真正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他们的声音就容易被那些非专职的代表、特别是官员代表们的声音所遮蔽,这会导致人们对专职代表的重要性产生错误的判断,从而使得这一新生事物迅速失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