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斯夫(中国)公司大中华区董事长关志华等7家外企老总向全市4.65万家外资企业发出了题为“履行社会责任,共建社会和谐”的倡议。一时间引来热议。
外资企业对上海经济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如今,上海工业总产值的6成,外贸出口的三分之二,地方财政收入的28%,就业人数的四分之一和企业研发投入的75%,都来自于外资企业。然而,在对本市经济贡献度逐步提升的同时,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却参差不齐。
应当承认,相当部分外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主动承担着社会责任。如巴斯夫(中国)公司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开设了第三方监督电话,英特尔产品(上海)公司3000多名员工中近一半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富士胶片(中国)投资公司连续10年组织员工参加内蒙古沙漠绿化行动,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努力推行绿色采购,等等。
不过,如果以为在沪落户的外企都是遵纪守法、运作规范、自觉自律、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那就错了。一些外企甚至包括少数跨国公司,落户上海后患上了行贿、污染环境、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以次充好、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坏毛病,有些外企说得好做得差,采取与企业所在国家截然不同的行为和道德标准。
凡此种种,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们在法律法规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但也提醒人们:吸收外资不能对外企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能只重视外企对上海经济的推动作用,还应积极引导鼓励外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业务。这就是说,外企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其责任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还应与当地社会携手共进。正如巴斯夫等发起倡议的外企在倡议书中所说:“企业是社会的企业,只有社会进步,企业才能发展。为了支持中国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企业加倍努力。”
一个人钱多并不表明他是好人,同样,离开了遵纪守法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外企财富再多也绝不是受到公众认可的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外企自身努力是关键,但引导和鼓励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