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原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致广大
投资者的道歉信
尊敬的广大
投资者:
由于四川平原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截止2008年4月29日收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本公司所持四川宏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股份6,962,312股,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1.349%.该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指导意见>>.在此,本公司郑重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深深的歉意.
本公司坚决拥护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指导意见>>,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同时吸取深刻教训,努力规范自身行为,一定严格遵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再次向广大
投资者道歉.
此
致
四川平原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