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天证监会5次表态 或将是拯救A股利好前兆 证监会27日晚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行为,交易所将于近期发布相关业务细则,从信息披露、敏感期禁售制度和技术三个方面提高增持行为的透明度,加强事后监管。 这已经是近41天来证监会第五次对市场进行表态。
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一、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根据前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根据前款第(二)项规定,相关投资者在增持行为完成后3日内应当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附表:近41天来证监会五次表态内容
| 热点问题 |
证监会回答(7月18日) |
证监会回答(7月25日) |
证监会回答(8月15日) |
证监会回答(8月22日) |
证监会回答(8月27日) |
| 市场趋势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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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深幅调整,向下波动幅度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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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内在调整动力及经济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外,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机制、体制以及市场结构仍不健全,加大了调整波动的幅度;对市场波动高度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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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供给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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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股发行与再融资 |
市场对于融资具有约束作用;对融资节奏把握兼顾了市场各方的意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新股发行预披露时间再适当提前 |
发行市场呈现三大新特征:公司债大量发行;监管的市场化导向;监管要兼顾多方面的意见和看法;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依然十分积极;要求保荐代表人出具完善的尽职调查底稿 |
监管部门针对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综合考虑市场各方面的意见,对大盘股的发行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注重发行节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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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售股解禁 |
大小非锁定时间很难用划一的标准作出衡量。在"锁一爬二"监管底线之上股东作出锁定期限的选择,是市场的自主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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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机制,例如研究引入二次发售机制、开发可交换债券等市场流动性管理工具等;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的协调配合,建立实时监测系统 |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今日表示,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俗称"大小非")"没有丝毫意思不让其卖",也不会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二次发售机制,给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打造另外一个市场,"股权分置解决以后不会再搞市场分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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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供给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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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投资行为 |
基金进行仓位调整是正常行为;今年以来基金仓位下降很大程度由于市值下降导致;实时监控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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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回购、大股东增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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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有关股份增持的规定进行程序性调整,完善回购制度,以增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灵活性;拟从制度着手,进一步完善分红制度 |
上市公司分红送配股票可不经审计,3年内累计送配比例由不得低于20%提高至不得低于30% |
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行为,交易所将于近期发布相关业务细则,从信息披露、敏感期禁售制度和技术三个方面提高增持行为的透明度,加强事后监管。 |
| 引导长期资金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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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支持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改善投资者结构 ,增加资本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给。 |
积极完善分红制度 引导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股东 |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27日透露,就红利税问题,证监会一直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
| 市场创新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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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创新 |
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创业板等业务和品种创新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今年市场环境变化很大,必须审慎地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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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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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关心资本市场建设,为资本市场发展建言献策;证监会在增强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也在逐步放松一些过于行政性的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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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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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稽查系统今年正式立案78 起案件,主要包括大股东占用资产;网上非法证券活动;内部交易。立案程序具有三个步骤 |
重点加强对内幕交易案件、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操纵市场、大股东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减持、网上非法证券活动的稽查;高度关注上市公司重组、资产注入过程中的资产估值问题 |
证监会表示,今后将加强对送配的监管。 |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7日提醒投资者防范网络非法证券咨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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