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刊登《网上中签率
公告》、摇号抽签
T+3日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2007年9月6日周四)
2.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
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变事件影响
发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及时
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配售
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申购,单一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拟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份总量250万股,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应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一)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网下网上
发行公告》规定的办法,对网下有效申购的统计情况汇总,符合规定的有效申购将获得配售,具体按如下原则: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
发行数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
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按照统一配售比例进行配售;
配售比例=网下
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获配数量=有效申购量 配售比例
有效申购定义:
(1)、来自符合有关规定的配售对象;
(2)、申购上限未超过本次拟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份数量;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对配售对象的证券投资限
制性规定;
(4)、申购资金为全额缴付并出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
发行申购指定
资金账户;
(5)、在规定时间内按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将申购资金汇至其指定账户;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8月27日~2007年8月29日)提交有效报价,并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与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
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可以参与网上
发行。
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 序号 询价对象
1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7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68 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9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