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有关
权证创设的深刻讨论,招来了上证所副总的强硬表态。但疑云并未因此消散,
权证创设与生俱来的矛盾性反而越来越清晰地显现了出来。
据称,上证所方面的专家一致认为:创设
权证是一种
市场化行为。可是,上证所力推
权证的当家副总刘啸东却坦承这是管理层运用
市场机制”的一种解决方案。也就是说,离开了管理层的运用
市场机制”,也就谈不上
市场化行为”。刘啸东的说法倒是和他本人此前在“2006投资中国·上海论坛”上的说法一以贯之。当时他就说过:当初上证所推出
权证的创设机制,除了提供
市场的供需平衡机制外,也是出于产生二级
市场交易量的考虑。用刘啸东的“运用
市场机制”之矛来攻所谓“
市场化行为”之盾,轻而易举就戳穿了那些来自
权证创设得益机构的专家的纸老虎本相。说穿了,让创设
权证的既得利益者来为创设
权证作“
市场化行为”的证明,这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还在“股改第一权”———宝钢
权证即将发行时,刘啸东就曾明确表示,宝钢发行的认购
权证是股改时期的特殊产物,因此不能由发行人通过持续的创设,来平抑其交易价格的剧烈波动。然而,此一时,彼一时。为什么到了武钢发行同样的股改
权证时,就忘记了股改对价的特殊性,迫不及待地借“运用
市场机制”的名义引入创设机制了呢?
这样的自相矛盾是由
权证作为股改产物的特殊性决定的。记得华生教授曾经用“歪脖子树”来形象地比喻股改
权证。他认为股改推出来的不是标准的
权证产品,又按照一般
权证的方式进行交易,所以一上市交易就被爆炒,价格严重扭曲。创设
权证虽然初衷是试图纠偏,但“歪上加歪”,能不能校正,是个疑问。
离开了
权证作为股改产物的特殊性来谈
权证的创设,是陷入自相矛盾的开始;而用牺牲公平的方法来追求效率,则是
权证创设离
市场化的基本原则越来越远的开始。通过巨量创设来平抑
权证的投机性爆炒,无非是扬汤止沸。由于创设
权证事实上已成为无风险的暴利行为,这种以一种带有利益输送特征的政策性投机行为打击另一种
市场自发的投机行为的做法,同以暴制暴没什么两样。
虽然专家们动辄拿香港或国际上的
市场化说事,其实,只要稍加比较,就不难发现,人家的
市场化反而成了攻目前我们
权证创设之盾的矛。举例来说,人家的
权证创设虽然同样无须征得
权证原发行人的同意,却不可以使用相同的
权证代码,这样,同样的没有创设数量的限制其意义也就大不相同。前者通过风险转移的方法有效地实现对冲风险的目的,后者则是通过利益掠夺的方法,在把风险留给敢于在
权证市场坐庄的胆大妄为分子的同时,也留给了所有参与
权证交易的人,不用说,其中当然也包括作为股改对价
权证的持有人了。
再说,人家的
权证是备兑
权证,而你那个
权证则是清一色的股本
权证,而且还是作为股改对价的
权证。用管理备兑
权证的方法来管理股本
权证特别是股改
权证,难免驴头不对马嘴。就此而言,刘啸东关于上证所永远也不会对
权证创设进行额度管理的豪言最好还是等备兑
权证推出后再说。这是因为对于已经进入了交易的股改
权证来说,除了需要防止投机性爆炒之外,还有一个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问题。总不能老是对投资者说:为了你的长远利益或者更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不起,你的眼前利益就让给我来创设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