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赢家股票网

大赢家模拟炒股

大赢家设为首页

www.gpdiy.com

你赢,我赢,大家赢!

金牛大赢家

股票论坛|股市行情|股票分析|基金|权证|期货|公司|投资|财经|股市资讯|大赢家论坛
·黑马·预测·股票·新股·新手·机构·技巧·板块·风向·传闻·评论·B股·全球·数据·提示·新闻·

股票搜索
股票行情分析金牛股票实战炒股软件下载新手炒股入门

您所在的位置: 大赢家股票网 > 投资 > 理财人生 > 新闻正文

理财产品提前权勿滥用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7-12-12 12:34:39 | 大赢家 ] 【



  张女士最近才发现,她购买的理财产品中,有一些设有提前赎回权,有一些有提前终止权。她想问,这两个权利都有什么用处,何时行使比较好?

  据理财师介绍,理财产品说明书上提到的“提前终止权”,客户一定要看清这个权利是赋予谁的:是银行还是个人投资者,或者双方都有。如果只是银行有这个权利的话,那么投资者就不能行使,而银行单方行使时,投资者也无法拒绝。从目前来看,银行使用提前终止权的产品,基本上产品收益都不太理想,银行为了防止收益继续下滑,才不得不启动。

  “提前赎回权”,一般都是指客户拥有的权利。当理财产品收益提前达到预期时,一些保守型客户想锁定收益,因此提前赎回。除了锁定收益这个功能外,如果客户急需用钱,也可以使用这两种权利。不过理财师表示,一般与利率挂钩的固定收益产品不设提前赎回权。由于银行并不太希望客户使用这两个权利,因此在产品销售时会事先标明。对提前终止投资的行为设计一定的“惩罚”性条款。如收取提前赎回费、一些保本理财产品不对资金进行保本等。所以想提前赎回时,要先计算一下成本,避免因提前赎回对投资造成损失。(本报记者 伊晓霞 实习生 孙蕴佳)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论坛交流合作加盟
分类信息
新闻标签
企业服务
大赢家证券图片新闻


中国第一股民杨百万


像狼一样交易股票


中国股民是最坚强的


良好的股票操作习惯

赞助商信息
金牛大赢家股票论坛 股票大赢家
声明:本站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About JinNiu Dayingjia | 免责条款 | 联系大赢家 | RSS地图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5 大赢家股票网 All Rights Reserved